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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技师学院 荷塘校区(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建筑物标识采购(铭牌类)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荷塘校区(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建筑物标识采购项目进行社会公开招标,请符合资质的供货商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采购编号及名称

项目编号:zwb-2023-010

项目名称:荷塘校区(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建筑物标识采购(铭牌类)

二、报价要求

1.荷塘校区(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建筑物标识采购(铭牌类)项目报价表(见附件表内清单)。

2.投标单位按照附件格式填入单价和总价,不得对附件表格的内容做任何修改,否则视为无效。

3.投标报价表标明的单价应为包括所有税费、配送等伴随服务在内的交货价,即投标单位对招标人的实际供应价。

三、工程内容及要求

1.门楼大字要求:字体采用高温汽车烤漆工艺处理,色彩靓丽,防水、防潮、不易掉漆。安装稳固不变形。

2.标识牌要求:材料采用进口有机片(裁 切、粘贴)、UV打印。

3.本工程所用到的产品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设计及国家现行有关安全标准的规定要求。

4.本工程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5.本工程涉及计量的产品均由投标人现场度量计算。

四、投标最高限价

人民币75000元(柒万伍仟元整)。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

2.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与询价项目相符;

4. 三年来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申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工期要求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日历日内完成标识牌制作,并按时间运抵至江门市技师学院荷塘校区院内(江门市蓬江区西堤四路);

2.经采购人对标识牌的数量及型号规格等进行清点及检验合格后,中标单位进场施工;

3.自进场施工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标识牌安装工作,因中标单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赔付额度为3000.00元/天在工程款中扣除。

七、资金支付、结算方式

经学院相关部门验收通过后,中标单位按中标价开具发票,经审核无误后按中标价支付。

八、报名时间和相关手续

1.凭法人代表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非法人本人前来报名的,被委托人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公示时间:2023年7月24日至2023年7月28日(节假日除外),现场集中报名时间:2023年7月28日上午9:00~11:00时,过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和联系人:江门市技师学院潮连校区综合楼6楼评标中心,联系人:李老师,电话号码:0750-3882809。

4.技术咨询联系人:余老师,联系电话:0750-3882830。

九、响应文件资料(所有资料一律加盖公章)

1.封面(注明参与投标项目名称、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正本或副本等信息)加盖公章,贴在密封袋面和投标文件封面。

2.投标资质证明文件

①投标单位资格声明函

②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报价表,投标方不得对报价表的格式和内容进行修改,填表字迹清晰,并加盖公章。

4.设计效果图、字体小样及服务方案等。

5.服务承诺书包括供货时效、送货服务、产品安装质量、售后服务等。

6.所有响应文件材料一式三份分别密封(一正两副),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封面显著位置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如正本和副本内容不一致以正本书面文件为准。A4纸规格,加盖公章,顺序装订。密封袋须用封条密封加盖公章。

十、文件资料递交时间

1.递交时间:2023年7月31日9:00~11:00时,过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江门市技师学院潮连校区综合楼6楼评标中心。

3.联系人:李老师,电话号码:0750-3882809。

十一、采购信息发布范围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门市技师学院校内公告栏及江门市技师学院网站上发布(网站名称:江门市技师学院,网址:www.jmjx.com)。

十二、评标与定标

由江门市技师学院评标小组评审确定,此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方式评标。确定中标单位后,由采购方通知中标方。

十三、现场勘察安排

本项目需要进行现场勘察,时间:2023年7月27日正常工作时间内,联系人:余老师,电话:0750-3882830。具体要求如下:

1.采购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按采购要求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熟悉施工现场的地形、交通、周边环境等情况,以获得可能影响报价的直接资料,所需发生的费用应在报价中单列,一次包干。无论是否开列此费用,投标人将一律被视为已确认所有现场条件,并预料到了可能发生的任何费用。报价结束后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报价以外的费用要求,对此招标人将不予考虑。

2.各投标人应根据现场踏勘实际情况、相关图纸资料自行复核服务工作量。

3.投标人踏勘现场的人数不得多于3人,需自备安全帽、反光衣等安全护具,并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

十四、缺陷责任与质量保修

1、缺陷责任期的约定:不少于2年。

2、工程质量保修的约定:按国家、地方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并由双方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十五、其他

1、承包人一旦进场施工,需认真做好施工组织计划,按合同约定的总工期和阶段性工期完成施工。

2、在合同签订前,供应商须提供采购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明文件等原件供采购人核对。如发现响应文件中复印件与原件不符,采购人有权向采购监督部门提出取消其成交资格。

附件1:zwb-2023-010项目报价表

附件2:zwb-2023-010用户需求书

江门市技师学院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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