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技工院校:
为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推进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20号)文件精神,有步骤、有计划的推进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工作。全国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师资培训基地(江门市技师学院)根据第一阶段培训信息,拟在2023年8月举办交通类专业工学一体化教师(三级)培训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培训时间:2023年8月10日-2023年8月16日
(二)报名时间:2023年6月20日-2023年7月25日
(三)报到时间:2023年8月9日
二、培训对象
按照《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标准(试行)》要求,参训教师应具有1年以上教学经验并达到所承担工学一体化课程学习任务所需专业技能水平。由各技工院校组织推荐,共30人。
三、培训定位及目标
(一)培训定位
本期培训活动定位为以评促训,基于参训教师具备一定的交通类专业课程教学经验以及具备至少1门工学一体化课程学习任务所需专业技能水平,以工作任务为导向,在专家授课、答疑及给定学习材料自学基础上,独立和小组协作完成相应工作任务的成果产出,通过授课专家过程性评价及考核专家终结性评价,有效培训一批交通类三级工学一体化教师。
(二)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参训教师能胜任工学一体化课程教学实施、考核实施、教学场所使用管理等工作任务,具备课程教学和考核实施的能力水平。
四、培训内容
工学一体化课程教学实施、工学一体化课程考核实施、教学场所使用管理。
五、培训师资
开班前由部中心从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骨干教师库中推荐2名骨干教师作为授课专家和3名骨干教师作为终结性考核专家。
六、培训考核及发证
(一)过程性考核:参训教师应在培训期间完成学习成果提交及展示交流。过程性考核由2名授课骨干教师评分,评分标准见《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指导手册》。60分及以上视为过程性考核合格,方可参加终结性考核。低于60分可二次提交学习成果,并另行组织2名授课骨干教师进行评分,仍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
(二)终结性考核:以说课或答辩方式进行。终结性考核由3名考核骨干教师线上评分。评分标准见《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指导手册》。60分及以上视为合格。低于60分可申请二次说课或答辩,并另行组织3名授课骨干教师进行评分,仍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
(三)培训发证:按照《培训活动通知》要求,对通过考核的参训教师统一发放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合格证书。
七、培训安排
(一)课程安排
详见附件1。
(二)培训学材
包括《〈国家技能人才培养工学一体化课程标准〉开发技术规程》《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标准(试行)》《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指导手册(2023)》、31个专业《国家技能人才培养工学一体化课程标准》《国家技能人才培养工学一体化课程设置方案》等资料。
(三)培训要求
参训教师应自觉遵守培训纪律要求,按时考勤签到,按照考核要求完成并提交学习成果。
八、培训地点
培训地点:广东省江门市
九、报名资料
(一)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参训申请表1份(详见附件2)。
(二)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人员名单(详见附件3)。
注:以上报名资料,要求具体见下第十一项要求
十、培训相关费用
(一)培训费:3800元/人
(二)食宿费:食宿自理,统一安排。
1.住宿费:180元/天/人(双人标间)
2.伙食费:100元/天/人(含早、中、晚三餐)
请送培单位于2023年8月1日前将培训费3800元汇至指定账户(转账时请备注“一体化教师培训+汇款单位名称”),并请提供发票抬头,以便提前开具发票。如有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迟至8月5日前汇款。
开户名: 江门市技师学院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北环支行
帐 号:44050167020500000682
十一、其他事项
(一)参训人员请以单位申报,请填写附件2-3,报到当天提交单位盖章的原件。
(二)于7月25日前报名资料打包发送至邮箱:YPX2198@126.com(邮件名称:单位名称+姓名+一体化师资培训资料),报名顺序以发送邮件时间为准。我院将以邮件形式向参训人员发送报名成功的书面通知,本次参训人员共30人,额满为止。
(三)根据课程考核需要,请参训人员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
(四)酒店位置
银晶酒店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港口一路23号。
江门汽车总站可乘坐公交车24路车、22路车、27路车至东湖广场下车。
江门东站可乘坐公交车51路车至东湖广场下车。
江门站可乘坐公交车125路车到白沙祠转2路车至东湖广场下车。
十二、班务人员联系方式
廖老师:15322111589(微信同号)
邝老师:18923070297(微信同号)
附件1:
1.全国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计划安排表
2.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参训申请表
3.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人员名单
江门市技师学院
2023年6月16日